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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26
原创

纳百川IPO:公司基本信息速览

纳百川将于8月28日接受深交所上市委审核。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热管理、燃油汽车动力系统热管理及储能电池热管理相关产品的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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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百川将于8月28日接受深交所上市委审核。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热管理、燃油汽车动力系统热管理及储能电池热管理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主营业务: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热管理、燃油汽车动力系统热管理及储能电池热管理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电池液冷板、电池集成箱体、燃油汽车发动机散热器、加热器暖风等。

证监会行业分类:汽车制造业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荣贤直接持有公司2,090.4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9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陈超鹏余直接持有433.4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8%。此外,陈荣贤和张丽琴夫妇通过纳百川商业管理间接控制公司1,106.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21%;通过纳百川科技间接控制公司1,014.8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12%;陈荣贤通过鑫澳科技间接控制公司9.5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因此,陈荣贤、张丽琴、陈超鹏余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公司合计55.58%股份。同时,陈荣贤、张丽琴、陈超鹏余、张传建、陈荣波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其作为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期间均采取一致行动,并以陈荣贤先生的意见作为最终形成的一致行动意见;陈荣贤分别与潘虹、徐元文、张勇签订《关于纳百川控股有限公司股份转赠协议》,潘虹、徐元文、张勇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合计346.50万股股份的投票权、董事及监事选举权、选择管理者权在内的股东权利(包括签字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陈荣贤行使,授权期限至上述三人失去公司股东身份之时。综合上述情况,陈荣贤、张丽琴、陈超鹏余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数据:

2022年、2023年、2024年以及2025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0813.32万元、111346.37万元、140781.10万元、32941.6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112.28 万元、8925.78万元、 8804.38万元和1391.38万元。

前五大客户:

2022年、2023年、2024年以及2025年1-3月,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0.05%、62.13%、61.68%、59.35%,主要客户相对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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