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11月7日接受北交所上市委审核。
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高温工业用耐火材料整体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客户提供耐火材料整体承包服务及耐火材料产品。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生产定形、不定形和功能性 耐火材料,为客户提供耐火材料整体承包服务及耐火 材料产品。
证监会行业分类:非金属矿物制造业(C30)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国亮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419,20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63.15%,赵素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799,33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8.84%,二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71.99%的股份,董国亮、赵素兰系夫妻关系,能够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为公司控股股东;
董国亮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419,20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63.15%,通过国亮合伙间接控制公司4.44%的表决权;赵素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799,33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8.84%;董国亮、赵素兰之子董金峰直接持有公司2,485,42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3.79%。国亮合伙、董金峰为董国亮、赵素兰的一致行动人。董国亮、赵素兰合计控制公司80.22%的表决权。2023年3月31日,董国亮(甲方)、赵素兰(乙方 1)、董金峰(乙方 2)和国亮合伙(乙方 3)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确认:“(1)在一致行动期限内,甲方、乙方中任一方拟以董事/股东 身份向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出议案时,应当事先就议案内容与另一方进行充分协商沟通,以其中 一方或共同的名义向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出,并对议案做出相同的表决意见(赞同/反对/弃权, 下同);(2)在一致行动期限内,针对甲方、乙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提出的议案,各方应当在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就所审议的议案进行充分协商,并以各自名义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议案作出相同的表决意见;(3)如各方经充分协商未能形成一致意见的,乙方同意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中,按照甲方意见进行表决。”一致行动期限为自2023年3月31日至长期。董国亮与赵素兰系夫妻关系,其中董国亮担任公司董事长,赵素兰担任公司董事。董国亮、赵素兰能够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数据: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 2025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93,747.24万元、98,436.02万元、90,468.93万元和 51,149.5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036.80万元、8,379.83万元、7,096.49万元和 4,149.72万元。
公司2025年预测经营业绩情况较去年同期变化如下:
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5,362.92 万元,同比增长 16.46%;预计 2025 年度净利润为7,981.40 万元,同比增长 12.47%;预计 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218.68 万元,同比增长 20.09%。
前五大客户: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8.67%、50.67%、52.39%和 48.85%,且均系公司主要合作客户。公司不存在向单个销售客户销售比例超过营业收入 50.00%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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