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消息,5月14日公开信息显示,因未及时履行信披义务,浙海德曼有限公司收上交所监管警示。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蒋仕波、高雅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16号)查明的事实,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高雅萍、蒋仕波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5.22%股份”,高雅萍、蒋仕波两位股东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1.1条、第5.1.2条等有关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对浙海德曼有限公司、采取出具监管警示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浙海德曼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数控车床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截止发稿,浙海德曼有限公司总市值90.6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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