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6月8日,接受上交所上市委审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自行车、电助力自行车、共享单车等产品及其关键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业务。
主要产品:公司的整车产品主要包括自行车、电助力自行车及共享单车等;公司的零配件类产品主要为车架、前叉及以散件形式打包销售的其他零部件。
证监会行业分类: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股说明书签署日,富士达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28,873.23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77.83%,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辛建生直接持有发行人50.94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0.14%;赵丽琴直接持有发行人1,000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70%;辛建生、赵丽琴通过富士达集团控制发行人77.83%的表决权,通过富士达投资控制发行人16.28%的表决权。辛建生、赵丽琴夫妇共同控制发行人96.94%的表决权,享有可支配发行人最高比例的表决权;同时,辛建生担任发行人董事长职务,能够对发行人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综上,富士达集团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辛建生、赵丽琴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财务情况:2023年至2025年,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62,123.71万元、488,016.13万元和506,082.71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8,461.85万元、40,787.22万元和38,206.34万元。
2026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1亿元,同比增长12.74%,收入规模增长展现了公司经营稳健的良好态势;净利润同比下降571.78万元、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910.73万元。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6年1—6月(预计)与上年同期情况比较如下:
前五大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83%、50.45%和44.91%。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投入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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