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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12

东恒新能源港股IPO 迎监管问询

览富财经网讯:惟远能源赴港IPO,证监会要求其需补充说明三项事项且需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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览富财经网讯:近日,中国证监会公布最新一期《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国际司共对3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对在2026年6月23日披露,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书的无锡东恒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恒新能源)证监会要求其需补充说明三项事项且需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具体事项为:

一、请补充说明:(1)就提交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2)你公司历史上存在0元转让股权的情形,请说明交易对价是否公允合理,并就交易真实性进行核查说明;(3)你公司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况。

二、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三、你公司及下属公司持有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资质,请说明已建、在建、拟建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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