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消息,11月17日公开信息显示,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ST鹏博(600804)及相关责任人员收青岛监管局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2024年1月31日,*ST鹏博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约为3,12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约为-3,495万元。2024年4月27日,*ST鹏博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净利润约-9,325万元,预计扣非后净利润约-12,919万元。2024年4月30日,*ST鹏博披露2023年年报,2023年净利润-9,324.55万元、扣非后净利润-12,919.06万元。公司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时任董事长杨学平、时任总经理吕卫团、财务总监徐战岗、时任董秘吴文涛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设立全资孙公司、投资参股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年6月21日,*ST鹏博全资子公司鹏博士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士香港)出资5,000万美元设立全资孙公司青岛粤鹏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粤鹏),实缴注册资本2,600万美元。2023年6月25日,青岛粤鹏投资参股公司青岛粤海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粤海),出资49,000万元人民币。2023年7月5日,青岛粤鹏向青岛粤海出资18,825.24万元人民币。*ST鹏博直至2024年4月30日才进行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杨学平、时任总经理吕卫团、时任董秘吴文涛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三、子公司出售事项未履行披露义务
2024年4月15日,*ST鹏博披露《关于有关信访举报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称,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杨学平、时任总经理吕卫团、时任董秘吴文涛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处罚决定如下:
对*ST鹏博及公司时任董事长杨学平、时任总经理吕卫团、财务总监徐战岗、时任董秘吴文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ST鹏博主营业务互联网接入及其相关增值服务业务。
截止发稿,*ST鹏博总市值36.96亿元。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欢迎转载,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