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消息,10月16日公开信息显示,因重大诉讼事件未及时披露。东元环境(871248)时任董事长肖应东、时任董秘郭廓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东莞东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元环境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2023年10月7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了东元环境诉深圳市品和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和淳)、深圳市新濠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一案。东元环境于当日收到受理通知书。2023年11月2日,东元环境申请追加品和淳股东刘荣、苏靖然、邓城元在认缴注册资本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上述事项涉及本金金额1,000万元(不含违约金、利息、律师费用),占东元环境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3.93%。直至2024年4月26日,东元环境就上述事项补发《重大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4-008)和《关于补发诉讼公告的声明》(公告编号2024-009),披露上述重大诉讼有关事项。东元环境存在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的情况。东元环境存在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的情况。以上情况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项的规定。
肖应东作为时任东元环境董事长兼总经理,郭廓作为时任东元环境董事会秘书,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五条的规定履行勤勉义务,对东元环境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处罚决定如下:
对肖应东、郭廓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东元环境提供集研发设计、安装调试、售后运营为一体的废水治理综合解决方案。
截至发稿,东元环境总市值4.1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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