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消息,9月13日公开信息显示,ST盛屯(600711)因定期财报披露差错被公开谴责,时任董事长等16名责任人遭点名。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刘鹭华、任力、涂连东、熊波、金鑫、邹亚鹏、卢乐乐、吴奕聪、唐波、赵郁岚、张晓红、黄娜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1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盛屯或公司)2021年12月至2023年上半年在与有关客户开展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存在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而确认收入等行为,导致2021年年报涉嫌多计营业收入359,367,524.96元,多计利润总额193,721,431.46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79%、7.15%;2022年年报涉嫌多计营业收入84,148,951.76元,少计利润总额139,092,957.04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33%、18.20%;2023年半年报涉嫌少计营业收入78,188,326.37元,少计利润总额22,956,876.80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59%、5.22%。2024年4月23日,公司发布《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涉及上述业务影响的相关定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
公司公告显示,公司追溯调整了2021年、2022年年报及2023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其中,在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中,分别调减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359,367,524.96元、193,721,431.46元、98,841,140.33元;在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中,调减营业收入84,148,951.76元,调增利润总额139,092,957.04元,调增归母净利润77,868,972.74元;在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23年第二季度财务报表、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中,分别调增营业收入4,821,219.69元、69,969,155.69元、58,427,731.30元,分别调增利润总额18,373,531.72元、25,030,563.97元、10,774,174.22元,分别调增归母净利润11,690,242.62元、15,022,956.73元、4,442,729.60元。
处罚决定如下:
对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刘鹭华、任力、涂连东,时任副总裁熊波、金鑫,时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邹亚鹏,时任董事会秘书卢乐乐,时任总裁助理吴奕聪、唐波,时任监事赵郁岚、张晓红、黄娜敏予以监管警示。
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总裁张振鹏,时任董事长陈东,时任财务总监翁雄,时任总裁周贤锦予以公开谴责。
公开资料显示,ST盛屯主要从事能源金属业务、基本金属业务、金属贸易业务。
截至发稿,ST盛屯总市值108.98亿元。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欢迎转载,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