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消息,9月18日公开信息显示,因重大事件未进行内幕信息登记,艾能聚(834770)及姚华、吴朝云、吴媛媛被收浙江监管局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是个别重大事件未进行内幕信息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募集资金未专户管理,将部分募投项目款项由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至一般户进行结算支付,金额合计2,794.56万元,导致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五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姚华、时任财务总监吴朝云、时任董事会秘书吴媛媛未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处罚决定如下:
对艾能聚及姚华、吴朝云、吴媛媛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艾能聚主营业务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服务、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截止发稿,艾能聚总市值6.6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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