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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新规出台!事关上市中介机构收费

来源:投资者网
作者:韩宜珈
发布时间:2025-01-20
摘要:IPO又有新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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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网》韩宜珈

IPO又有新规出台!

1月15日,证监会发布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自2025年2月15日起施行。

此次《规定》发布,涉及了上市相关企业以及机构、政府等部门,同时更新了三大变化。主要明确了相关券商机构承销费用等问题。

自2024年8月16日,司法部会同财政部、证监会起草的《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正式的《规定》终于在今年落地,同时针对意见稿中的中介机构收费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调整收费标准

自新“国九条”发布以来,多项新的规定和举措,反映了相关机构对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关系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此次国务院从大家都关注的IPO领域出发,进一步加强了相关政策建设。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着力规范市场秩序,培育独立、客观、公正、规范的中介机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以下统称中介机构)在推动公司上市和融资的过程中,发挥了“看门人”的重要作用。

负责人表示,此次《规定》出台的背景,来源于部分中介机构在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存在收费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结果挂钩,诱发财务造假等问题。我国现行会计法、证券法等法律对中介机构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配合实施财务造假等行为规定了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但是针对具体收费行为的监管尚缺乏相应规范。

因此,此次《规定》的“三大改变”中,有两项都是关于中介机构的。

一是明确中介机构执业规范。规定中介机构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不得有配合公司实施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是明确中介机构的收费原则。规定中介机构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根据工作量、所需资源投入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证券公司保荐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收费条件,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国务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关于律师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收费。

《规定》实施后,投行收取承销费用时,超募部分必须与非超募部分同比例收费,不可再收取额外费用。《规定》还强调禁止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等方式规避监管收取服务费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不得违反规定在不同业务之间调节收取服务费用。

与此同时,《规定》还指明,禁止地方政府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为条件,给予发行人或者中介机构奖励;违反规定而给予奖励的,应当追回。同时,《规定》还明确了监管措施。规定证券监督管理、财政、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加强监管

司法部、财政部、证监会负责人在就《规定》答记者问中提到,实践中,有的地方人民政府希望通过给予发行人或者中介机构奖励,提高当地企业成功上市的几率,并以此产生带动区域经济的示范效应。

然而,这一做法逐步显现出一些弊端。一方面,可能引起区域之间的恶性竞争,增加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可能诱导中介机构追求短期利益,偏离“看门人”的角色定位。

这意味着,中介机构收费不得与上市结果挂钩,减少与企业间的利益牵扯,能够更好地规范中介机构,发挥其“看门人”的作用。同时也对地方政府进行了规范,打造更加公平透明的资本市场上市环境。

《规定》表示,中介机构违反本规定的,由证券监督管理、财政、司法行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此次《规定》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对中介机构收费等相关行为的监管,防止中介机构与发行人不当利益捆绑,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IPO市场“变中求进”

2024年一年,IPO市场也经历了长足的变化。伴随着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与政策的不断升级,今年的IPO整体放缓。

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沪深北三市IPO合计发行100家,募资规模673.53亿元,较2023年同比有所下滑。全年新增IPO上市102家,其中深交所47家,上交所32家,北交所23家,是2019年开始实施注册制以来的最低水平。

IPO数量锐减,其实也是政策调整下的“去伪存真”的过程。2024年多措并举推动IPO高质量发展,包括提高主板及创业板上市标准、强化科创板“硬科技”要求、全方位强化退市要求、进一步规范网下报价行为、增设科创板新股申购持股市值要求、提高科创板网下询价高剔执行比例等。

不能忽略的是,IPO政策的收紧,不仅是对企业的考验,更是对中介机构的挑战。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成为影响IPO进程的重要因素,不合规的低质量申报材料无法应对新规的考验,这推动中介机构也同步提高自身的申报水平。

正如《规定》所导向的,《规定》立足于规范中介机构在服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收费行为,推动行业收费标准更加公开、公正、透明,增强中介机构独立性,不影响中介机构的正常收费行为。

一系列举措对IPO市场进行了“整理”,也解决了困扰IPO市场排队堵塞的问题。同时推动了打新收益率的大幅上涨,进一步证明了“真金不怕火炼”的道理。数据显示,2024年上市的100只新股首日平均涨幅超过200%,达到约253%,相较之下,2022年和2023年该数据分别约为30%和66%。

从行业方面看,电子设备行业在IPO数量(17家)和募资额(118.34亿元)上均居首位,机械行业以16家IPO数量和95.71亿元募资额位居次席。此外,化工、电气设备、半导体等行业也表现突出,这些行业大多为高端制造业,也均为国家鼓励发展的领域,体现了政策导向对企业融资的影响。

随着IPO的收紧,相对应地,并购市场迎来了新的机遇。市场资源开始重新配置,企业在融资渠道受限的情况下,开始趋向于通过并购实现资源整合、技术互补和规模扩张。Wind数据显示,到2024年12月31日为止,年内共有213家A股上市公司进行了并购重组。

2024年对IPO市场来说,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的一年,新的政策与市场环境,考验着行业内的每个人,“优胜劣汰”是市场选择的导向,同时也是迈入高质量资本市场的必经之路。在全新的市场环境下,2025年值得展望。(思维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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